7月12日,长沙市中院依法执行曾成杰死刑,引来巨大争议,其女曾珊对于法院方面在行刑前没有通知家属的质疑成为焦点,而随后围绕曾成杰案件的种种疑点,也渐渐浮出水面。

在 “湘西非法集资系列案”中,曾成杰融资额并非最多,也未挥霍和转移财产,但却是唯一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从2008年10月曾成杰被关押后,不到三个月,其资产便被政府强行处置,资产价值从最初的评估报告23.8亿,层层递减,最终以3.3亿元出让给湖南省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而关键的资产评估报告始终未公之于众。

唯一的死刑犯

7月12日,曾珊听说了父亲曾成杰被执行死刑的消息。直到两天后,才收到法院一纸通知。

今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做出死刑核准,但并未通知曾的代理人和亲属,其辩护律师王少光认为,这让曾成杰失去了寻求最后司法救济的可能性。

按照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后,有两年时间可进行复核申诉,而曾案只有一年半时间,最高法院需给出书面答复,但辩护律师称从未收到过最高法院的任何答复。

原本长沙中院于7月9日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有7天时间处置,但其仅过3天就快速处决了曾成杰。

“现在不分管这个工作了,不知道谁负责,也不清楚案情。”一周前,还在负责对外宣传的长沙市中院宣传处副处长蒋泽军7月23日说。

而湖南省高院宣传处负责人文闻则向记者回复,“曾成杰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在最高法院的裁定书中已表述清楚,有什么问题,问最高法院。”

法院的解释,让更多人开始关注尘封已久的“曾成杰集资诈骗案”。

2003年,湖南邵阳企业家曾成杰通过竞拍,拿到湖南湘西吉首的“形象工程”——“三馆工程”开发权。为了解决资金难题,2004年1月,曾成杰决定以三馆公司的名义对外集资,以20%年息(月息为1.67%)作为回报。

当地政府亦倾力相助,融资合同由政府事先审查,经当地公证处公证,政府现场设立“工程指挥部”解答融资群众的疑问。在2000年至2007年的湘西州政府的工作报告中,对民间融资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地方政府近十年的默许和支持,成为集资泛滥的温床,整个湘西陷入癫狂,90%的家庭参与。湘西州委、州政府等官员亦深涉其中,有的最高集资上千万元。

“击鼓传花”的游戏,在2008年戛然而止,当年3月湘西政府换届之后风向突变,对民间集资从鼓励变为打击。同年6月,州委、州政府在党政机关内部下发“严禁公务员参与融资”的文件,这被公务员们视为最后通牒和真正整治高息集资的信号,参与集资的党政机关人员纷纷撤资,嗅到融资雪崩风声的大户们也紧急抽资,引发了民间挤兑潮。

随后爆发多起公共事件。2008年11月,曾成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12月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另外还有21家企业负责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抓,整个“湘西集资诈骗案”涉及34万人次、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

“我们并不怪曾成杰,如果政府允许企业和融资群众自行达成化解风险协议,我们损失的本金可能没那么多。”吉首一位全家融资了200多万元的百姓老李告诉记者,最终只拿回了一百余万,利息一分没得,本金损失过半,但很多消息灵通的官员却索回了全部本息。

“当时情况太危急。”曾经在2008年随政府工作组前往湘西维稳的一位湖南省知情人士对记者称,“曾成杰在跟融资群众解释时将矛盾引向政府,引发暴乱,政府出于维稳的需要,必须尽快对曾成杰定罪,以平民愤,但案情复杂,背后牵扯的其它利益不便多说。”

一审、二审均判定,曾成杰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案发后仍有17.7亿余元的集资本金未归还,集资诈骗金额为8.3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元,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记者梳理发现,在湘西非法融资诈骗系列案件涉及的四大房企老板中,民间融资时间最长的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民间融资额最高,累计额达37亿的,判处无期徒刑;将融资款用于开赌场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曾成杰既非融资最多,也没有用于挥霍,却是唯一一个死刑犯。

“三馆公司的融资行为都是公开的,不存在诈骗,融资的5年中,也没有一个领导找我下过禁令。”曾成杰在自述材料中说,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不存在转移,他至死也不承认集资诈骗罪。

疑点重重

在湖南省高院宣判一个月后,王少光才得知结果。

最令曾家痛心的是,在曾成杰被捕不到三个月,其资产便在2009年1月被政府秘密处置,比吴英资产处置更隐蔽的是,自始至终也没人让曾成杰签过字。

根据曾成杰和三馆公司内部员工证实,案发前,三馆公司经当地政府工作组认可的资产高达23.8亿元。

“被抄家后,所有资料都被拿走了,后来找政府拿这份资产评估报告也没拿到。”曾成杰的儿子曾贤说,法院一直没有公示任何评估报告。

在记者拿到的一份由吉首市政府委托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三馆集团公司资产市场价值为8.28亿元,以清算价值的方式计算为6.47亿元,而评估方法采用的是成本法,即项目建设的工程成本。

该报告中另有说明,“受委托方要求,本评估咨询报告没有包括部分房产和矿业资产评估价值。”

记者向签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何颖伟求证得知,该报告确实为他们公司所做。“矿产是别的公司单独评估的,我也讲不清楚,你最好去问政府。”他说。

而代理律师因未获得报告原件,结果被法院认定证据不足。

法院为何始终不愿公开资产评估报告?就此,湖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并未向记者明确回答。

事实上,这个问题在一审判决书中有所提及,长沙中院判决的依据是一份没有细则的《司法会计鉴定书》,但向长沙市检察院发出了一封对曾案补充侦查的建议函,“本案未对三馆公司及相关联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缺少关键的证据。”

曾成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提出“三馆公司不存在项目亏损,不存在没有偿还能力”,未果。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检察院并没有接受一审法院的建议进行补充侦查,而二审法院仍依据湖南省华信司法鉴定所的《司法会计鉴定书》,即三馆公司资产总计7.72亿元,负债总计18亿元,净资产为-10.3亿元。

辩护律师在材料中指出,未偿还的集资本金8.3亿元,应该再扣除1.1亿元的客户奖励,真实未归还的融资额应为7.2亿元,与7.72亿资产相减,并非是资不抵债。

“不知道法院所说的造成集资户6.2亿经济损失是怎么算出来的,判决书上没有任何详细说明。”王少光说,对该疑问多次申诉,法院从未做出答复。

吴英案代理律师朱健伟也对记者说,在资产处置前,不能没有评估报告,吴英案之所以能够在复核阶段翻案,关键之处在于他抓住了资产明显被低估的要害,而曾成杰案连评估报告都没有,法院公布的34亿融资额是累计额,中间有不断的返本付息,不能拿总数来说明诈骗严不严重的问题。

在曾成杰家人和三馆员工看来,曾的资产明显有被低估贱卖之嫌。

三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开元公司所做的评估来看,漏掉了部分工程项目,对房地产项目不按市场价值评估,而按照直接工程造价投资计算,明显有失公允。

“不知道怎么评估的,也不知道卖了多少钱。”曾贤后来看到当地党报报道资产已被出卖,而具体数据则是从判决书上看到的。

根据一审庭审笔录,湖南民泰公司以3.3亿元得到了三馆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三馆一、二期工程和城市之光等),再转卖给湖南财信公司。而记者拿到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前者为湖南省财政厅独资企业,后者为湖南省财政厅主管、湖南省政府独资企业。

而一、二审判决认定三馆公司给融资群众造成经济损失6.2亿元的依据,是来自湘西州专案组2009年9月21日的《答复函》,在判决书中均有注明:三馆集资兑付比例50.1%,清退金额6.23亿元。

由此反向推算出未兑付的比例为49.9%,即实际登记的尚未归还的融资款总额应为12.5亿元,比华信会计鉴定的未归还融资总额17.7亿元,少了约5.2亿元,两个数据前后矛盾。

发现这个新证据后,王少光立刻向最高院多个部门紧急寄送了复核意见书,并提出查阅《答复函》的申请,但最高法院回绝,“辩护人没有看卷的条件。”

辩护律师对这些影响案件定罪最为关键的疑点提出多次申诉,却始终无果。

尽管曾成杰已被执行死刑,但王少光依旧没有放弃为此案申诉,另外,以杨金柱为代表的多名律师也表示,愿意组团为曾成杰继续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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