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符合条件申请工作许可卡呢?由IHI 移民律师事务所提供 (IHI Immigration Law Group, Jordan & Associates, 3475 Lenox Road, Suite 400, Atlanta, Georgia 30326. Visit us at www.ihi-immigration.ne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国雇主必须确保其雇佣的员工在美国有合法工作的权利,不管这些员工是什么国籍或是来源于什么国家。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您可能需要申请工卡,也称为工作许可卡(EAD)来证明您在美国可以合法工作。

美国的INA法令274A项讨论了有关工作许可的内容。CFR法令274a项则讨论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是否合法工作或合法聘用所带来的关系。一般您需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一个I-765表。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列表介绍申请工卡的条件:

外国学生类别

1. 提交OPT申请的F-1学生;2. 获得适格国际组织工作机会的F-1学生;3. 由于极度经济困难而需要寻求校外工作机会的F-1学生;4. 访问学者的J-2配偶或未成年子女;5. 完成学业的M-1学生需求实践培训机会;

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的申请人

1. 调整身份申请人;2. 基于自1972年1月1日后持续居住美国提出申请的调整身份申请人;3. 提出工卡延期的国家利益豁免类别的医生;

基于工作的非移民签证类别

1. 持有B-1非移民签证并是其他非移民签证持有人的私人或家庭仆人;2. 持有B-1非移民签证并且是美国公民的家庭仆人;3. 持有B-1非移民签证并被外国航空公司所雇佣;4. E-1或者E-2条约投资人或交易人的配偶;5. L-1跨国公司工作人员的配偶;

基于家庭的非移民签证类别

1. 美国公民的K-1未婚夫或者K-2家属;2. 美国公民的K-3配偶或者K-4家属;3. 家庭团聚法案的受益人;4. LIFE家庭团聚法案的受益人;5. V-1, V-2以及V-2非移民签证持有人;

与国籍有关的类别

1. 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或者帕劳的公民;2. 延期自愿离境或者推迟的强制离境申请人;3. 临时保护状态(TPS);4. NACARA救济;5. 台北经文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偶;

外交人员、国际组织或NATO工作人员的适格家属

1. A-1或A-2外国政府代表的家属;2. G-2, G-3或G-4签证持有人的家属;3. NATO-1到NATO-6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政治庇护以及难民申请人

1. 难民以及被Parole为难民的申请人;2. 政治庇护被批准的申请人或者是政治庇护申请正在处理的申请人;

其他类别

1. N-8或者N-9非移民签证持有人;2. 中止驱逐出境程序批准书的受益人;3. 中止驱逐出境程序的申请人;4. 由于公共利益考虑而被parole入美国的申请人;5. 延期行动申请人;6. 被下达具有最终效力的驱逐出境令的被告人;7. LIFE 法案申请人;8. T 非移民签证持有人;9. U非移民签证持有人;

免责条款:请注意本文章仅用于提供一般信息,而并非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如果您有具体问题,请同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我们的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者800-780-8698。********************************************************您也可以下载附带文章以便您更方便的随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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