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I-485申请后如何维持H-1B或L-1身份?June 24, 2010Provided by IHI Immigration Law Group, Lucy Lu & Associates LLC, 3475 Lenox Road, Suite 730, Atlanta, Georgia 30326 (www.ihi-immigration.ne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美国移民局于2007年11月1日颁发的一个备忘录,提交了I-485申请的H-1B或L-1签证持有者可以选择用H-1B或者L-1签证返回美国,也可以选择用回美纸返回美国。不管H-1B或者L-1签证持有者使用哪种方法入境,都不会破坏他们的H-1B或者是L-1签证身份。我们律师事务所常常接受到很多H-1B或者L-1签证持有者咨询有关的问题。在此我们做一个统一的归纳与答复。

1. 什么样的签证持有人可以适用于这一规定?

答: 这一规定仅仅是使用与H-1B, L-1A以及L-1B工作签证的持有人以及他们持有附属身份H-4或者是L-2身份的家属。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在美国持有TN, O-1, E-1, E-2, H-1B1, E-3或者是其他种类工作签证的持有人或者是他们的附属家属。者也就是说,如果这些持有TN, O-1, E-1, E-2, H-1B1, E-3 工作签证的人在提交I-485申请后使用回美纸返回美国的话,那么他们就破坏了他们原有的非移民工作签证身份。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些非持有H-1B, L-1A, L-1B, H-4或者L-2签证的人,如果他们提交了I-485申请,他们必须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纸并得到批准。否则的话,他们离开美国就会被移民局认为是自动放弃I-485申请。

2. 什么是回美纸 (Advance Parole)?

答:I-485的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回美纸和工作许可卡的申请。所谓的回美纸就是美国移民局在申请人提交I-485后,允许他们离开美国旅行的提前许可。回美纸一般是有效期为一年的多次往返许可。目前美国移民局也开始颁发有效期为两年的回美纸。申请人必须在回美纸有效期间内返回美国。在提交回美纸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居住在美国,而不能是在美国境外。申请人必须在回美纸被批准后才能离开美国。如果申请人在回美纸被批准前离开美国的话,那么他们只能用H-1B, L-1A, L-1B, H-4或者L-2签证身份返回美国。

I-485申请人如果选择使用回美纸返回美国,那么他们无需在其他国家的美国大使馆重新签证。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使用回美纸返回美国时,需要做好准备被海关人员送入“二级审查”的程序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二级审查”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如果申请人有转机的行程,需要提前做好安排。

3. 是不是绿卡申请人都必须要申请回美纸?

答:不是。如果I-485申请人仍然有有效的H或者L身份并且准备继续维持H或者L身份,他们可以使用护照上的H或者L签证来返回美国。请注意,“继续维持原有非移民身份”意味着持有H-1B和L-1签证的员工继续给支持其签证的雇主工作,并且不使用工作许可卡(EAD)为其他雇主工作。持有H-4或者L-2附属身份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使用他们的H-4或者L-2签证返回美国,只要他们满足两个条件:(1)主申请人仍然维持他们的H-1B或者L-1签证身份;(2)H-4签证持有人没有使用工作许可卡工作。L-2签证持有人有些特殊,因为L-2可以使用工作许可卡工作而不影响他们的L-2签证身份。

4. 提交I-485申请会如何影响申请人的工作许可能力?

答:申请人提交I-485申请时,主申请人以及任何适格家属(譬如配偶以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卡。当申请人的工作许可被批准后,移民局会给申请人颁发时效为一年或者两年的工作许可卡。工作许可卡赋予申请在其I-485 等待美国移民局审核期间在美国境内自由工作的自由。可是基于雇主支持的I-485申请人应该明白,当I-485申请提交时,他们必须有意向在I-485申请批准时为支持雇主工作。根据美国AC21法案的要求,如果I-140批准后且I-485等待批准的时间超过180天后,申请人可以转换一份相似的工作并不影响他们的I-485批准与否。如果申请有人有使用工作许可的打算,我们建议申请人一般提交90天开始提交工作许可申请。

5. 使用工作许可卡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答:这一规定解释了申请人使用工作许可卡为非H-1B或者L-1支持雇主工作所产生的后果。譬如,主申请人申请了工作许可卡后然后给其他雇主工作,那么他们就不再被认为是维持了他们的有效H-1B或者是L1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需要有国际旅行,那么他们必须使用回美纸返回美国。假如申请人没有能够维持有效的H-1B或者是L-1身份,而他们的I-485 申请最终又被移民局拒绝了,那么他们将不能重新声称他们的H-1B或者是L-1的身份,他们可能会被美国移民局送入“驱逐出境”的程序中。如果主申请人不再维持H-1B或者是L-1的身份,那么所有的适格家属必须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并等待回美纸的批准。假如主申请人维持了他们的H-1B或者L-1身份,而他们的家属使用了工作许可卡工作,那么这些家属必须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并等待回美纸的批准。如果主申请人没有维持他们的H-1B或者是L-1身份,那么主申请以及适格家属必须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并等待回美纸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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