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法院,或者说美国的司法审判制度,当然是个很大的话题。
最近案子很忙,很多EMAIL 还没有回复,所以就简单说一点。
因为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很重要。
上周一,06/25/2012,最高法院公布了亚利桑那移民法案的判决。
上周四,06/28/2012,最高法院公布了健保改革法案的判决。
大概是因为和我以前期待的结果大概一致的原因,我觉得两个判决都非常公正。
就这两个法案的实体内容而言,很复杂,很多人支持,很多人反对。这很正常。
但就法院判决的权威性而言,毫无异议,大家都得接受。
虽然在美国待了十几年了,我平时好像更关心中国的事情。
中国和美国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中国没有一个公平独立的司法审判制度。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事情的看法有争议,非常正常。
即使只有三个人,对同一事物看法不一致,也很正常。
我们中国有十三亿人,怎么可能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争议出现了,怎么办?需要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这就是法院。
因为很多同学朋友在法律界,很清楚中国的法院基本没什么用,不是老百姓讲理的地方。
很多老百姓也知道这一点。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老百姓要上访,自焚,或聚众骚乱。
只有民主的政治制度,才会有公平独立的司法审判制度。
愿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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