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 06/12 递交EB1A申请,07/23 批准。一共只用了41 天。

没有加急,没有补材料。这是我们2012至今为止EB1A批准最快的案子。[请看附件]。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在前几年,很多案子批准很快,我们事务所很多在几个星期批准,还有几天批准的,但最近一段时间,尤其2010年以后,批准很慢,很多需要半年以上,三个月内批准,已经是比较快的了。

客人背景:

工作单位及职称:University Postdoctoral Fellow

研究领域:Molecular Biology, DNA and RNA isolation and DNA Microarray

毕业学校:U.S. Ph.D.

专业文章: 15篇

引用次数:130次 (其中90次来自一篇第三作者文章)

审稿:11 次

推荐信:6 封

从客人背景来看,并不算特别强的,但为什么这么快批准,我们不是很清楚,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这个案子我们下了很大功夫,材料准备的非常丰富,

我们重视质量,同时也重视重量。

最后大约 11 磅。

一点题外话,从事律师职业,这么多年了,有一点在别人看来比较奇怪的事情:

我从来不让助理寄信,每一个案子不论大小都是我自己寄走。

看着自己把辛苦努力做好的案子寄走,心里踏实。

***谢谢您阅读本文***

姚新宇律师事务所位于加州旧金山湾区,专门办理各类移民和非移民案件,尤其擅长办理投资移民 (EB5),特殊人才(EB1A),杰出教授和研究员(EB1B),国家利益豁免(NIW),快速劳工证(PERM),工作签证(H1B),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和结婚移民等。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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