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从F-1学生身份转H-1B工作签证的人会遇到一个问题: OPT将会在10月1号H-1B生效日之前过期。早期遇到这样状况的人,必须要离开美国在境外等,不过这几年移民局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填补了OPT跟H-1B之间的空白。假如H-1B送件的时候还在OPT的有效期内,在移民局受理了案件之后(收到申请案收据),工作许可以及F-1身份自动延长到9月30号(automatic Cap-Gap)。假如H-1B送件的时候已超过OPT的有效期但在60天的宽限期内(grace period),则F-1身份自动延长到9月30号但是工作许可无法延长,也就是说在10月1号之前,受益人将无法工作。

但假如9月30号H-1B案件还没批准或是案件最终被拒,之后身份问题该怎么解决?

如果到9月30号H-1B申请还未批准,H-1B的受益人可以继续留在美国,但从10月1号开始必须停止工作直到案件有结果出来。

假如不幸案件最终被拒,受益人该怎么办?

根据移民局目前的政策以及SEVP的准则,automatic Cap-Gap的人在H-1B案件被拒之后,从拒绝通知书上的日期开始起算,受益人有60天的宽限期可以待在美国,在这60天期限内,受益人虽无法工作,但是可以转换其他身份,这其中包括重新回到校园,转成另一个F-1身份。不过要注意的是假如H-1B被拒的原因是移民局认为受益人有违反身份的情况的话,受益人必须立刻离开美国,没有60天宽限期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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