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资移民系列谈之(二)

吃一堑,长一智—–芝加哥会议中心证券欺诈案的教训及风险防范 (一)

震惊中美两国移民业界的美国证监会(“SEC”)起诉芝加哥会议中心、芝加哥洲际区域中心及其负责人安苏-塞斯(合称“被告”)证券欺诈案,自今年2月份立案以来持续发酵,时时牵动着两国移民业界人士的心。特别是对于渴望通过投资移民获得美国绿卡的中国投资者来说,本案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吃一堑,长一智,虽然本案尚在审理之中,但对本案所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的却应及时总结。

该项目有哪些疑点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就不难发现的?

1、与知名酒店管理公司洲际(Intercontinental)、喜达屋(Starwood)和凯悦(Hyatt)之间的所谓《特许经营协议》据SEC的起诉状记载,被告宣称已经获得洲际、喜达屋、凯悦三家国际酒店巨头的授权,与他们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在其拟投资建造的项目上经营这三家酒店的高档宾馆。并且,以上三家酒店巨头将深度参与整个项目。而事实上,上述授权和《特许经营协议》或者子虚乌有、或者早已终止。但是近300名中国投资者中,仅有一名曾试图联系凯悦公司核实情况。诚然,由于中美相隔万里,存在法律、语言和信息上的隔阂,但是如果投资者能多长一个心眼,委托美国律师做一个初步的调查,则此类谎言将不攻自破。

2、所谓“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准和许可”被告宣称,该项目将于2012年夏季开工建设,2014年春季商家即可入驻营业。且包括设计、民用工程施工等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行政审批,并且已经向政府缴纳了所有相关费用。但是,据SEC起诉书指控,芝加哥市建筑许可数据库显示,该项目所在地块最近仅有的许可却只有关于一个开工典礼的帐篷搭建许可、一项拆除许可和一项围栏建设许可。如果投资者能委托律师审阅投资合同及其附件,并就此做一个初步的尽职调查, 此类虚假陈述是并不难发现的。

3、关于被告用作出资的土地之真实价值很多EB-5区域中心在中国推广时,常利用中美两国的信息和文化差异大打擦边球。除了常常拍胸脯保证所谓的“政府担保”、“政府支持”、“政府参与”之外,鉴于中国土地价格奇高的事实,不少区域中心或者其中国代理总是会以黄金地块出资来说事。

本案中,被告宣称其关联公司拥有用于酒店建设的2.8英亩(17亩左右)土地,据某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该宗土地价值高达1.77亿美元。然而,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却明确声明这并非一项评估报告,不提供该宗物业的现值。并且该报告从头到尾未提到该土地价值1.77亿美元。

事实上,所谓区域中心用作出资的地块价值高达1.77亿美元与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政府征收地产税时,该宗地块的纳税评估值仅仅为60万美元。临近的一宗建有房产的20英亩的土地,在2011年的成交价格仅为770万美元。而被告关联公司于2008年(很可能是金融危机爆发前地产泡沫高峰时)购入此地块时的价格为1000万美元,与1.77亿美元相差甚远。上述这些基本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的,虽然中国投资者远在万里之外不便核实,但是只要委托有经验的美国律师,揭穿此类谎言并不难做到。更多关于芝加哥区域中心的经验教训,我们下回再与大家分享。 由此可见,面对目前形形色色、林林总总、数量繁多的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投资者在选择与哪家区域中心合作时,聘请独立(与区域中心没有利益关系)而专业(熟悉美国的投资和移民法律)的律师是非常有必要的。砍柴不误磨刀工,虽然大多数美国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内部治理规范、管理人员兢兢业业,但是鉴于涉及的投资额度不小,办理移民在时间上也耽误不起,投资者还是应谨慎为上。

我们可以为你做什么

我们,一家汇聚中美精英律师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既精于办理各类移民案件,也深谙跨国投资的风险控制和流程监控;不但了解中国的语言和文化,更精通美国的法律和投资实务。本所移民律师团队愿竭诚为有意通过EB-5投资者提供区域中心项目调查、投资款顺利汇付与安全监管、投资项目I-526附条件绿卡申请、I-829永久绿卡申请。

共同撰稿人介绍:

陈帆联合律师事务所(Nguyen & Chen, LLP)专业受理各类民事、刑事诉讼。该综合律师事务所尤其擅长提供移民法、人事雇佣法、以及劳工法等领域的优质服务。

欧建刚先生系中国执业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文学士(2000),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2003),休斯顿大学获得LL.M. (法学硕士)学位。欧律师曾在国内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为多家国内外公司代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并担任跨国投融资项目的法律顾问。欧律师于2009年加盟中国一家大型新能源公司担任分管投融资和国际市场开拓的副总裁(VP)兼法务总监(General Counsel),全程参与并成功领导了公司总计2.3亿元人民币的私募证券发行和1.5亿元人民币的境外投资。另,欧律师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澳洲学习境外投资法律,在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工作。基于上述理论学习与亲身实践,欧律师对中国客户关于境外投资的顾虑和担忧感同身受,同时在及时、充分、有效地保护中国客户在境外投资的权益方面拥有第一手的丰富实战经验。

陈帆律师是该所创始人之一,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多年的实践经验。陈帆律师曾在德克萨斯州哈里斯郡政府、州上诉法院实习工作,并在全美知名律师事务所供职。陈帆律师毕业于休斯敦大学法学院,是德克萨斯州执照律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庭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另外,您有任何公司合同、投资、并购等法律问题,可与陈帆律师联系。

事务所地址:11200 Westheimer Rd, Suite 120,Houston, TX 77042.联系律师:陈帆电话:832-667-8219 或 832-767-0339 传真:832-767-0669 电邮:[email protected]网址: www.nguyen-chen.com

本文全文受版权保护。如果转载,须注明出处。本文为撰稿人对美国相关法律的个人理解和解释,属于学术教育探讨性质,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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